计算机二级第二课堂学记录表,高职学院关于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的通知(2020版)…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印发修订的《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工程教〔2019〕225号文),结合高职学院实际办学情况,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构建第一课堂教学与第二课堂活动相互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在原有的实施基础上对第二课堂学分的实施进行修订,特此通知。
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是我院学生获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学院将第二课堂学分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单独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须获得最低2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若获取的第二课堂学分超过2学分,经教务科审核后,超过规定(2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的学分,至多冲抵公共选修课2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同一项目(名称、内容)重复获奖或取得不同类型的创新学分,就高记取第二课堂学分,得分不累加。具体可获得第二课堂的学分包括创新创业学分、素质拓展学分。
类别一 创新创业学分,学分构成与认定办法如下:
1.竞赛类项 目等级或内容学分绩点备 注
学科竞赛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奖特、一、二等奖44.0提供获奖证书
三等奖34.0
优秀奖24.0
参加省、市级学科竞赛获奖一等奖44.0
二、三等奖34.0
参加校级学科竞赛获奖一、二、三等奖24.0
参加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完整参赛、未获奖14.0提供完整参赛证明
创业大赛参加国家级创业大赛获奖特、一、二、三等奖44.0提供获奖证书
参加省、市级创业大赛获奖特、一、二、三等奖34.0
参加区、校级创业大赛获奖特、一、二、三等奖24.0
参加校级及以上创业大赛完整参赛、未获奖14.0提供完整参赛证明
技能竞赛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获奖特、一、二等奖44.0提供获奖证书
三等奖34.0
优胜奖24.0
参加省、市级技能竞赛获奖特、一等奖34.0
二、三等奖2.54.0
参加校级技能竞赛获奖特、一、二、三等奖24.0
参加院级技能竞赛获奖特、一、二、三等奖1.54.0
参加院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完整参赛、未获奖14.0提供完整参赛证明
2.科研成果类项 目等级或内容学分绩点备 注
科研获奖国家级成果一等奖104.0提供获奖证书
二等奖84.0
三等奖64.0
省、市级成果一等奖84.0
二等奖64.0
三等奖44.0
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44.0提供正式出版的刊物
第二作者24.0
第三作者14.0
非核心期刊第一作者14.0
专 利发明专利得到授权号(第一位)64.0排名第二位及以后作者按1学分递减,绩点均为4.0;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得到申请号(第一位)24.0
实用新型专利得到授权号(第一位)44.0
得到申请号(第一位)24.0
外观设计专利得到授权号(第一位)24.0
得到申请号(第一位)14.0
科研项目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24.0提供经系部确认的教师证明以及研究报告
3.创新创业活动类项 目等级或内容学分绩点备 注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项目结题验收负责人24.0提供项目结题证明
参加人员14.0
创新实践项目获奖市级优秀创新实践项目获奖负责人24.0提供获奖证书
参加人员24.0
校级优秀创新实践项目获奖负责人14.0
参加人员14.0
大学生创业自主创业且获得创业基金支持项目法定代表人44.0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基金会证明等证明材料
核心成员24.0
自主创业法定代表人24.0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
申请创业基金项目负责人14.0提供创业计划书
参加人员14.0
参加创业专项培训项目³4次参加人员14.0提供有效记录册
院级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完整参加院级科技创新实践活动³2次14.0提供系部出具的证明
1次0.54.0
4.创新创业课程类
创新创业课程指经教务科核准为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的创新实验项目和创新创业类公共选修课程。修读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创新创业学分(1学分),绩点为4.0。
5.技能考核类项 目等级或内容学分绩点备 注
技能考核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中 级14.0提供证书
高 级24.0提供证书
软件类技能认证及职业资格认定证书14.0提供证书
6.学术交流类项 目等级或内容学分绩点备 注
学术研讨参加国际性学术研讨会议并有学术论文交流44.0提供会议通知和发表的论文
参加全国性学术研讨会议并有学术论文交流34.0
参加市级学术研讨会议并有学术论文交流24.0
学术讲座与报告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学术讲座与报告³10次24.0提供有效记录册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学术讲座与报告<10次,³8次14.0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类学术讲座与报告<8次,³5次0.54.0
7.其他类学分
1)已计入其他学分的课程和活动项目,不再重复记取创新创业学分。
2)其他创新创业类课程,经教务科认定,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类别二 素质拓展学分,学分构成及认定办法如下:
8.校外考试类项 目等级或内容学分绩点备 注
校外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上海市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24.0提供证书
二级14.0
通过全国大学外语等级考试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英语四级口语(B+及以上)14.0提供成绩证明
英语、日语、德语、法语等四级(425分及以上)及以上14.0
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14.0提供成绩证明
9.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项 目等级或内容学分绩点备 注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奖省、市级以上一、二等奖24.0提供获奖证书
三等奖14.0
校 级一等奖14.0
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社会优秀工作者)省、市级以上44.0提供获奖证书
校级24.0
参加志愿服务活动³40小时14.0提供志愿者证以及由团委认定的工作小时证明
10.社团活动与讲座报告类项 目等级或内容学分绩点备 注
社团活动专业技能类社团必须参加二个学期24.0提供有效证明
文化类社团必须参加二个学期14.0提供有效证明
11.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类项 目等级或内容学分绩点备 注
校园文化活动(包括演讲、辩论、音乐、舞蹈、文学、戏曲等)获奖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24.0提供获奖证书
省、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14.0
体育类(体育班除外)获奖国家级前六名24.0
省、市级前六名14.0
12.其他类
1)通过国家公布的本科录取分数线的学生,提供成绩证明,可获得2学分的素质拓展学分,绩点为4.0。
2)其他素质拓展活动和项目,经团委认定,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本通知适用于自2020级秋季入学的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具体认定标准请参见校园网或教务系统中《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沪工程教〔2019〕225号文),请2020级学生积极主动参加各类活动,以获得第二课堂学分,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高职学院
教务科
2020年11月10日